國辦發(fā)明電〔2012〕33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根據國務院《關于修改<全國年節(jié)及紀念日放假辦法>的決定》,為便于各地區(qū)、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(jié)假日旅游、交通運輸、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,經國務院批準,現將2013年元旦、春節(jié)、清明節(jié)、勞動節(jié)、端午節(jié)、中秋節(jié)和國慶節(jié)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元旦:
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1月5日(星期六)、1月6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二、春節(jié):
2月9日至15日放假調休,共7天。2月16日(星期六)、2月17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三、清明節(jié):
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四、勞動節(jié):
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4月27日(星期六)、4月2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五、端午節(jié):
6月10日至12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6月8日(星期六)、6月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六、中秋節(jié):
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9月22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七、國慶節(jié):
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節(jié)假日期間,各地區(qū)、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衛(wèi)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(fā)事件發(fā)生,要按規(guī)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(jié)日假期。
國務院辦公廳
2012年12月8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