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[2015]54號
關于做好暑期學生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中小學、幼兒園:
暑期將至,雨水增多,氣溫升高,溺水事故又將進入易發(fā)期、高發(fā)期。為切實做好暑期中小學生安全工作,防止安全事故的發(fā)生,現(xiàn)將教育部《教育部關于做好暑期學生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電〔2015〕323號)文件轉發(fā)給你們,并就做好全區(qū)暑期學生安全工作強調如下,請一并執(zhí)行。
一、全面排查、清除校園安全隱患。各校要在放假前全面開展一次校園安全隱患排查,重點檢查學校在建工程、校園周邊地質環(huán)境、校舍、圍墻、旗桿及防雷、用電、用氣、消防設施,加強低洼地段校舍、毗鄰山腳校舍、雨水長時間浸泡校舍和圍墻的安全檢查。對排查出的隱患,利用假期維修維護,消除安全隱患。
二、全面做好學生防溺水等安全工作。各校要根據(jù)《關于進一步做好近期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的預警通知》(教育[2015]47號)要求做好暑期防溺水工作,重點做好以下幾點:
1、主動提請當?shù)卣陀嘘P水域權屬主體在危險水域設立防護欄和安全警示牌,加強重點水域排查巡查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險情并消除隱患。
2、放假前集中組織一次暑期安全教育活動,尤其要強調防溺水“六不”要求,使學生清楚私自下水玩耍的極端危險性,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防溺水自救能力。
3、做好假期家校對接工作。通過《致家長的一封信》、手機短信、家訪等方式,提醒家長切實履行監(jiān)護人職責,承擔起學生離校后的監(jiān)管職責,確保孩子離校后有人管。同時提請當?shù)卣、村(組)、社區(qū),督促家長履行孩子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。
4、做好高中、初中填報志愿和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間段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,特別是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工作。
三、進一步規(guī)范辦學行為。嚴禁中小學校以任何名目利用暑假組織學生上課和集體補課。暑期組織學生開展夏令營、志愿者服務、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,必須提前報批,不得在雷雨、大風、高溫等惡劣天氣期間組織學生參加夏令營等集體戶外活動。
四、全面做好暑期信息溝通工作。各校要嚴格落實暑期值班制度,值班人員和學校領導要確保信息暢通,突發(fā)事件要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和區(qū)教體局。
請各校嚴格按照通知要求,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位,切實做好學校、學生的暑期安全工作。
附:教育部關于做好暑期學生安全工作的通知
2015年6月30日
抄送:市教體局,區(qū)政府辦、區(qū)安監(jiān)局 |